| 让本溪“选官门”事件不再发生 |
时间:2008-5-9 16:35:38 评论 条 查看评论 |
近段时间,辽宁本溪市选拔团委领导干部事件引起众多网友的广泛关注,一件本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事件的前因后果自会有相关部门去调查清楚。但是从整个事件发生后很快就被曝光、广大群众强烈反响、全国一片哗然、本溪市委及时纠正错误等一系列反映看,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是受到党内外高度关注和监督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深入人心的,任何心存侥幸都难逃党和群众雪亮的眼睛,都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共计十三章74条,是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干部任用条例》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免职、辞职、降职,纪律和监督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其内容覆盖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整个过程、所有环节,是一本名副其实的选任干部指南。并且,自2002年7月9日正式颁布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之后,通过报纸、网络等大力宣传报道,使《干部任用条例》普遍深入人心,广大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和力度也不断加大。 本溪市此次选拔团委干部违纪行为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被曝光,致使本溪市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错误,宣布选拔结果无效,这是监督的结果,监督产生了他应有的效力,这是肯定的。本溪市此次违纪选拔团干部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但同时也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俗话说“教训若被人接受,比经验可贵十倍”,从本溪市的及时纠错看出了他们的悔悟之心,相信这件事对本溪市乃至辽宁省都是一个鞭策、一个沉痛教训,对全国各地是一个警示、一本反面教材! 几年来我国在选人用人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自从2002年中央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后,有力地推动了干部任用由“伯乐相马”变为“赛场选马”,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变“等额选举”为“差额票决”等等。中央及各地在选人用人上不断探索创新,进一步扩大民主、引进竞争的机制,实行“公推公选”、“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举措来选任干部,使干部选拔方面的民主气息日趋浓郁。 江苏、四川等地创新机制成功选拔优秀干部,成为全国各地的先进典型。四川将“公推直选”延伸至乡镇干部选任过程中,去年上海公推公选19名副局级干部,今年3月江苏南京电视台直播公开竞选4名局级干部演讲答辩,近期山西公开选拔30名副厅级领导干部等等,各级组织部门改革创新的力度不断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目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已成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之一,在全国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广泛推行;公开选拔的干部在同期新提拔干部中所占比例逐步提高,选拔职位中重要部门和正职领导职位也逐步增加,受到了全国各地群众的一致好评。据统计,2003到2006年,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共计1.5万余人,其中厅局级390余人,县处级3800余人;通过竞争上岗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共20余万人,其中厅局级500多人,县处级2.8万人。各地选任干部一定要严格程序,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一定要认清形势,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做法只会是害人又害己!不要犯掩耳盗铃的低级错误,要知道中央至地方的监督力度将会越来越大,对选任干部整个过程的监督力度也将日益加大,党和群众的监督无时无处不在!举国上下都将努力让本溪“选官门”事件不再发生!
|
|
|
【我要评论 条】 |
| 网友评论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