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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撞死女童 家属向铁路局索赔27万
时间:2007-7-14    评论 条   查看评论
火车撞死女童家属向铁路局索赔27万
 
火车撞死女童示意图。

  6月22日上午,10岁女童路路横穿铁路时,被行驶而来的火车撞死。家属认为北京铁路局对铁道疏于管理,事发路段没有设立安全护栏和警示牌,加上铁路职工错误指示,导致女童走上铁轨被火车撞死,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北京铁路局支付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27万余元。前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家属 载货列车司机误导孩子

  路路的小姨刘梦薇称,6月22日上午,她带着路路兄妹站在丰台西道口附近铁路的南侧土路上,当时由南往北第二条铁轨上停着一辆载货列车,车头与他们平行。司机对他们挥手称“要过快过,我的车还不走”,路路听到后就走上铁轨,刘梦薇让其别过,路路称“司机都让过了,咋还不过呢”。随即快步穿越第二条铁轨,走上第三条铁轨时,被行驶而来的客运火车撞死。

  路路的母亲刘英霞认为,事发主要原因有两点,事发路段没有设立安全护栏和警示牌,未能做到向横穿铁路的市民传递“此路危险”信号。事发段西侧原本有一个道口,废弃之后未进行任何标示,市民仍习惯性横穿铁路。此外,载货列车的司机对路路起了误导作用。

  刘英霞称,孩子被撞后,该司机没有帮助救援,反而立即将车启动开走,列车行驶发出的噪音影响了家属拨打救护电话。

  火车站 事故应由家属负全责

  出事后,她分别于6月26日和29日与丰台火车站安全室一王姓主任,就此事进行协调,要求载货列车司机出面道歉。刘英霞称,王主任与丰台火车站派出所民警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表示事故由家属负全责,她不同意,遂向法院提出诉讼。

  对此,王主任称,事发铁路不允许路人穿行,女童是在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发生意外。另外,载货列车司机自称未让女童“赶快过铁路”。王主任说“即便这个司机说了,也没有太大责任,因为家属在身边”,经调查,家属对该事故负全责。

  原告律师 赔偿金标准太低

  刘英霞的律师高晓阳表示,根据相关规定,路路的最高死亡赔偿金不超过1500元,这比较低,不符合国民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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